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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叉車安全駕駛要求

    發布時間:2021-11-12 點擊數:55
    中山叉車廣泛應用于港口、車站、機場、貨場、工廠車間、倉庫、流通中心和配送中心等,在船艙、車廂和集裝箱內進行托盤貨物的裝卸、搬運作業,是托盤運輸、集裝箱運輸中必不可少的設備。那么,在使用過程中,有哪些安全駕駛要求呢?下面,我們一起來看看。

    1、行駛時,貨叉底端距地高度應保持300~400mm,門架須后傾。

    2、行駛時不得將貨叉升得太高。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,要注意上空有無障阻物刮碰。載物行駛時,貨叉不準升得太高,影響叉車的穩定性。

    3、卸貨后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。

    4、轉彎時,如附近有行人或車輛,應先發出行駛信號。禁止高速急轉彎,高速急轉彎會導致車輛失去橫向穩定而傾翻。

    5、行駛叉車在下坡時嚴禁熄火滑行,非特殊情況禁止載物行駛中急剎車。

    6、叉車在運行時要遵守廠內交通規則,必須與前面的車輛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。

    7、叉車運行時,載荷必須處于不妨礙行駛的低位置,門架要適當后傾。除堆垛或裝車時,不得升高載荷。

    8、載物高度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。特殊情況物品影響前行視線時,倒車時要低速行駛

    9、禁止在坡道上轉彎,也不應橫跨坡道行駛。

    10、叉車廠區安全行駛速度5公里/小時,進入生產車間區域必須低速安全行駛。

    11、叉車的起重升降或行駛時,禁止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品和起平衡作用。

    12、發現問題及時檢修和上報,絕不帶病作業和隱瞞不報。

    后,中山叉車使用過程中,有一點很注重的是,禁止超載工作,叉車只可以搬運重量在額定起重量以下的貨物;超負荷搬運時,后輪極易離地,此時,轉向就無法控制,極易導致事故的發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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